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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馥莉被宗老设局, 与三兄妹签和解协议又多次反悔, 人设崩了?

发布日期:2025-08-03 03:16    点击次数:62

眼看足足150亿人民币就要流入三个美国籍人士之手,大家能做的只有声援大小姐宗馥莉。

判决公布后,香港最高法很快将判决书电子版上传到了官网,其中的内容却让众人大为震惊,仅从“21亿美元信托案”这件事来说,宗馥莉言而无信、翻云覆雨,让人失望。

众所周知,信托是由宗庆后发起的,而宗老在设计这场遗产游戏时,就设局将大女儿宗馥莉也拉下了水。

杜建英方一共出示了两份证明信托存在的证据,第一份是由宗庆后于2024年1月份手写的指示信。

宗老要求下属郭虹去香港办理三个信托,三个孩子每人分7亿美元,信托中的本金不直接给到手,而是按期发放本金产生的利息。

按照美元定期大额存款4%年利率计算,宗继昌、宗继盛、宗婕莉每人每年都会分到利息2800万美元(约2亿人民币,100个200万,约每天55万人民币)。

可见出生是个技术活儿,别人父亲给的几天利息钱,足够普通人奋斗一辈子了。

宗庆后交给下属这个任务时,明显很急迫,当时账户内余额不够21亿美元,他就让郭虹先给宗继昌、宗婕莉两人办好信托。

为了把女儿宗馥莉也拉下水,宗庆后还和宗馥莉签了一份协议。

协议中明确指出宗庆后委托宗馥莉,让她给三个弟妹设立不动本信托,完成这项操作后,宗馥莉才能得到宗庆后的其他遗产。

宗馥莉当年能签署这份协议,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,然而当宗老离世后,她却使出了拖字诀。

2024年2月25日,宗庆后去世,处理完后事后,宗馥莉和三个“私生子女”达成了一项共识。

他们签署了一份和解协议,这份协议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互相确认对方继承的遗产。

和解协议中有几项核心条款,一是确认宗庆后在2024年2月2日订立的遗嘱有效,承认这份遗嘱存在,接受遗嘱中的安排。

二是宗继昌、宗继盛、宗婕莉三人承认宗馥莉、施幼珍、王树珍拥有继承权,并且承诺将来不挑战相关程序。换而言之就是三个“私生子女”以后不能反悔,不能再拿遗嘱说事儿。

三是宗馥莉承诺给宗继昌、宗继盛、宗婕莉三人设立信托,总额21亿美元,分成3份各7亿美元。

四是宗馥莉不能设法阻碍设立信托工作,以及将来的利息分配。换而言之就是宗馥莉别拖沓,让人家尽快吃下信托这个定心丸。

从这份和解协议上看,四姐弟都有取舍,很公平,且协议内容大家都认可。

但站在宗馥莉的角度讲,她可能是被逼无奈签署的这份协议,毕竟宗庆后和她有协议在前,必须给三个弟妹设立信托,才可以继承其他财产。

若是按照这份和解协议正常走程序,信托基金早就成立了,然而宗馥莉却开始作起了妖。

2024年6月份,遗嘱执行律师开始走相关程序,这时宗馥莉却拒绝签署相关文件。

对此,宗馥莉代理律师孙律师给出的理由是,双方还有些事情没有协商好,孙律师认为大家应该先将汇丰账户中的资产价值达成一份协议。

小编不专业分析,或许双方对21亿信托本金的归属比较模糊,宗庆后说给三个子女信托利息,却并未表明这21亿美元到底属于谁。

发生争议一星期后,宗馥莉第一次签署了信托文件,但在7月份确定“资产转入信托指示表”时,宗馥莉又拒签了。

这一次,宗馥莉拒签理由是要换信托公司。

原本,宗庆后的意思是委托(Trident Trust)TT信托公司处理这笔业务,但宗馥莉却在8月份以“服务质量不好”将信托公司换成了TMF。

由于宗馥莉换了信托公司,杜建英和孙律师(宗馥莉代理律师)有了争议,可以看出宗馥莉是想掌握主动权,这让杜建英很不舒服:我一个长辈,还能让你小屁孩儿拿捏不成?

可这一拖就是2个月,直接把三个“私生子女”拖急了。

2024年9月份,宗继昌、宗继盛、宗婕莉表示接受大姐的安排,毕竟信托一个月就能给每人产生1600万人民币利息,晚成立一天就得损失55万人民币,太心疼了。

就当信托成立临门一脚时,宗馥莉又拒签了。

这一次,杜建英和三个子女心态崩了,宗馥莉这不是摆明着在拖时间吗?

眼看着白花花的银子流走,这才将宗馥莉起诉到了香港最高法。

其实站在原生家庭宗馥莉的角度上讲,或许她并非舍不得这150亿人民币,可能她就是不想小三的儿子顺利拿到这笔信托,就是想看他们着急却又求而不得的样子。

但是从“成立信托”这件事上来讲,双方有明确的协议,宗馥莉就有责任按照流程成立信托,这样反复反悔有失契约精神。

站在情的角度,小编支持宗馥莉;

站在理的角度,小编认为宗馥莉还是及时履约比较稳妥。

对此,你怎么看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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